根据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关于组织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通知》,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于1月正式启动。
据了解,“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认真做好“泰山文艺奖”申报工作,旨在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为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作出积极贡献。我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握好《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文艺理论和评论等12个艺术门类和艺术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要求,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评选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