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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管用”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为有效抓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为乡村振兴和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立起“建”的标准。我市积极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纷纷捐钱捐物,提升改造文化设施,建成村史馆、非遗传习所、乡村旅游服务点等一大批公共文化空间。

  明确“管”的要求。我市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明确公共文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制度,切实夯实“管”的责任。

  检验“用”的成效。我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采取“单位自查、上级考查和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考查,确定星级等次,并作为上级考核评价和奖补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以此为抓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