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公布潍坊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明确了潍坊市24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出发,由市文旅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吸取文物保护、规划方面专家和8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基础上划定的,做到了政策出台有法可依、调研充分、多方求证、审慎发布。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有利于营造依法保护文物良好社会氛围,对促进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加快推进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