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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聚焦“活起来” 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4)

今年年初,山东省人民政府将“文物保护巡查”列入公益性公共管理类岗位,首批确定齐长城公益性巡查岗位860个,山东是全国首个一次性将长城保护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省份。

过去几年,山东文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保护传承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在起草制定。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审批效能逐步提升,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和“一次办好·一窗受理”全面实现。文物科技发展加快,先进技术应用渐成规模,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投入使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表示,实践证明,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的功能发挥好,真正让文物“活”起来;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加强法治保障,守住底线红线;必须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破解难题,打通堵点,完善机制,激发文物事业发展活力。

王磊介绍,未来,山东将持续擦亮“海岱考古”品牌,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山东课题研究,推进跋山遗址、稷下学宫遗址等主动性考古项目。同时在加强文物有效利用上持续发力。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深化文旅融合,抓好沿黄河、大运河、齐长城、黄渤海四大文化体验廊道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此外,研究制定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急难愁盼问题,充实文保机构人才队伍、加强经费保障,为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