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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国家安全坚强保障——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之际(2)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总体国家安全观随着国家安全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丰富发展,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越走越宽广。

续写“两大奇迹”——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通过!”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耕地保护利用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各环节作出系统规定,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仓廪实,天下安。保障粮食安全,既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安全所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坚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以法治之力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国家安全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反外国制裁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香港国安法、出口管制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密码法……十年来,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定修改。逐步完善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统筹发展和安全,要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安全基础,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更高质量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

秉要执本,常勤精进。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须臾不可放松。

我国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构建大国储备体系,加强重点储备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加快芯片研发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支撑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完善国家安全力量布局,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秉轴持钧,以一持万。把安全贯穿到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我国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维护寄递物流、平台经济等新领域安全稳定,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发展和安全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

推出35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设立20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设立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一套金融“组合拳”果断发力,取得积极效果。

妥善应对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海外利益保护,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我国坚持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对各种风险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失控蔓延,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乘风破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