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珵画像。
固柳社潍县正堂特示碑。
古往今来,多有诗文涉及固堤,这些诗文或已载入简册,或被勒诸贞珉,抑或散轶无存。有的以官员身份去记述执政事件,也有政府留下的颇具地方特色的法令;文人墨客则对风物人情多有感怀。今取三则,以飨读者。
县令吴梯作《固柳社修堤记》 提及巡检程泽留心民事
吴梯,字秋航,又字云川。广东顺德人,清道光二年(1822)任潍县令。吴梯为政廉能有大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在潍县任上曾动员富豪出资疏浚河道、整修堤坝,消除了连年不断的水患。
吴梯宰潍期间,安徽歙县人程泽任固堤巡检,吴梯在其《固柳社修堤记》中亦有提及。另在其《岱云续编》中还有一篇《潍县固堤巡检程君岑野传》,专门记述了程泽(字岑野),颇有惺惺相惜之意。此处择录《固柳社修堤记》如下:
水为五行之一,不可一日缺。今乃至畏之如猛虎,防之如敌国,是岂水之故哉?毋亦知其害而不知其利,所以讲求而宣节之者,未得其宜哉。
潍邑六河,所至为患。惟虞河自北而东,将及昌邑西境,南岸为格孙社,北岸为固柳社。此十余里间,颇有引水以灌田园者。余视其制,窍堤之基,广径一尺,前纳束草以资泻宣,因其堤基之中虚也。与其腐草之疏,而水性之善啮也。且岁月之久,而稽察之不时也。一旦溃堤,遂贻大患。余曰:“噫!是又知其利而不知其害也。余为汝谋,将使汝享其利而远其害,易之以木窦焉,可乎哉?”众曰:“善哉!木窦之制何如?”曰:“窦形如笔管,窍厚均,横施堤下,前后出堤。尺窍其出之半,上建小板以为窦闸,起闸引水,水足扃之。”此池塘器也,吾南方童稚皆能言之。此间老农老死不睹厥制,非惟民愚,盖亦司牧者不留意于农田水利之过也。
余嘉斯社之知兴水利也,又喜斯役之能除水害也。且惧知木窦者稀,久而昧厥制也,爰书以为之记。若远近之人睹而效之,则利赖无穷矣。至于沿河柳株之能为河患者,堤身曲折之适当河冲者,取土派夫之至兴河讼者,斧之,桩之,决之。固堤巡检程君名泽者,实任其责。程君亦留心民事,可与言水利农田者也。
这篇“修堤记”主要叙述了吴梯为百姓出主意,在虞河堤上以“木窦”节制水流,进行农田灌溉的方法。文章开篇先讲了水的重要性及其利弊,强调要对水进行管理,使其合理有效地宣泄停蓄,以利于人类生产生活。
清代所称潍邑六河,通常按流域指潍河、白浪河、虞河、弥河、浞河和富康河,六河所经之处,多有水患发生。其中,虞河流经固柳社(今固堤街道部分村庄)南部,当地百姓多有引河水灌溉农田者。吴梯发现,百姓直接在虞河堤基上掏出“广径一尺”的孔洞往外放水,把一捆草放在洞口节制水流,事毕则用草捆堵上,再覆之以土。吴梯认为此举隐患很大,草腐烂后极易造成渗漏或溃堤。作为一个南方人,他想起了家乡人用“木窦”从池塘中引水的办法,于是向固柳社百姓推荐。
“木窦”引水法,是将一根管壁厚实均匀的木管埋于堤下,通过木管向外放水,木管的头上装有“窦闸”,开闸即可放水,灌溉完则关上闸门。此法就像今天的自来水管道,可以灵活控制水流,当地百姓十分认可。
吴梯认为百姓们没见过南方的这种办法,另外这是“司牧者不留意于农田水利之过也”,他更多地从主政者身上寻找过失。为了推广此法,他写了“修堤记”。最后,他还对虞河堤上的树木、堤身曲折现象,以及存在河道纠纷的讼案分别提出解决办法,并责成固堤巡检程泽担负其责。吴梯所为,充分显示了一个基层主政者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