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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

       近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的条件为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以下要求:真实存在,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重视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符合要求的项目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