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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泰山设计杯”山东手造创新设计大赛介绍(13)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对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享有优先进行公益性收藏、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售让的权利。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本届大赛分赛事启动、宣传推介、初轮评选、专家指导、孵化对接、大赛终评、落地转化、成果发布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