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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手造·优选100”遴选活动的公告(4)

“山东手造·优选100”遴选活动将以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为重要标准,参选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参选单位品牌已经具备较高的知名度,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

①参选单位品牌知名度在所在市、县(市、区)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②参选单位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在所在市、县(市、区)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③参选单位至少获得过市级以上名牌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产品等社会荣誉中的其中一项,是各市、县(市、区)的知名文化品牌。

 

参选单位需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拥有稳定的产能,质量有严格把控,其手造产品能广泛应用于生活消费。

①参选单位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②参选单位解决就业人数不少于20人;

③参选单位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和能力。

 

参选单位申报的产品制作工艺精湛,产品具有稳定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