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促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现代经济价值的转化,这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经济发展的包容性理念高度契合。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破圈”,让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生活接轨,从“养在深闺人未识”到“飞入寻常百姓家”,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方式。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与规律基础上,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当代审美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通过合理有序开发,让更多的人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现状出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非遗+”既为中国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也激发出无限的可能。“非遗+文创”“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互联网”“非遗+教育”“非遗+直播”等模式的日趋成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元素开发新文创产品和服务方面,许多文化企业已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他们依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深度挖掘独特的地域文化符号、民族标识等创意元素,通过与时尚艺术、创意设计、生活美学对接,开发新的文化产品、打造本土化的文创品牌。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符号资源向文化产业资本的转变来实现文化价值增值,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策略。积极鼓励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产业化走向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让更多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利用,不仅能够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传承活力,而且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盘活民间非遗文化资源,激发乡村文化发展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国乡村有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生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仅具有实用性,而且富有艺术性,深受民众喜爱。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持续开展,盘活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成为助力乡村振兴、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