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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史实践与理论总结

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国传统文化定义为封建文化,秉持唯物史观,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反省和批判。虽然一段时期内个别马克思主义者受到教条主义的影响,主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对立,强调文化的时代性、阶级性,忽视了文化的民族性、普遍性和继承性。但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深入以及中国革命的发展,中国共产党逐渐确立起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辩证的、科学的态度,主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毛泽东同志在1938年明确提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他还要求将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性糟粕”和“民主性精华”区别开来,“吸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1943年,毛泽东同志又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形式”问题作出了更为具体的阐释,明确提出了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相结合,后来,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相结合被合并成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结合”并写入党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又提出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文化发展方针,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但由于“左”倾错误,以致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在“破四旧”的过程中,传统文化遭到全盘否定,许多文化遗产遭受浩劫,文化事业遭受摧残,教训十分深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也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文化建设的新阶段。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必然要有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色。1993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对青少年学生要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又植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建设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可以说,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都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国家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作用,并自觉将其与马克思主义进行结合,以此指导实践。

“第二个结合”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同时,他特别强调:“‘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之所以说“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根本在于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关系的认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中国实际和时代要求,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了。“第二个结合”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基础,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