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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生涯十二年 爱民之心贯始终(2)

  郑板桥在范县做县令的时候,曾经给他的舍弟郑墨写过一封信,把天下的人按照他的想法,排了个次序。而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做官的,而是农民。“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苦其身,勤其力,耕种收获,以养天下之人……工人制器利用,贾人搬有运无,皆有便民之处。”这段话出自《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

  在郑板桥的眼里,工人、农民、商人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没有他们,社会无法运转,生活无法持续。而很多人读书做官并不是为了老百姓,而是只想着升官发财,正如郑板桥所说:

  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做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多置田产。起头便错走了路,后来也就越做越坏,总没有个好结果。

  一捧书本,便想的是升官发财,坐好车,住豪宅。这样的人一旦当上了官,架子就摆起来了,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就是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像和从前换了一个人似的。这就是潍坊人说的那种“一阔脸就变”的势利小人。

  郑板桥在《历览》中写道:

  乌纱略戴心情变,

  黄阁旋登面目新。

  这两句是说乌纱帽刚刚戴在头上,自己的感觉就不一样了,飘飘然起来;一只脚才踏上官场,就换了一副面目!这样的势利小人,郑板桥是最看不上的。

  郑板桥当官,有他自己的当法。他知道,要想真正为老百姓做点事,就得到老百姓中间去。郑板桥还发现了一种能到老百姓中间去、能直接与百姓对话的办法,就是去赶集。

  发现这个办法后,他就经常去赶集,后来还为赶集写了一首诗,语言特别通俗有趣,甚至还有民俗史料的价值。诗中说:

  驴骡马牛羊,

  汇费斯为集。

  或用二五八,

  或为一四七。

  这首诗的意思是老百姓赶着各样的牲口,载着各种什物,大家会聚在一起,这就是所谓的“集”了。日子呢,也有二、五、八的,也有一、四、七的。这里说的二、五、八和一、四、七,是指赶集的日子,也就是每逢到了初一、初四或者初七就赶的一个集。这首诗是郑板桥在任范县县令的时候写的。

  由此可见,当时范县的集是三天一集。而潍县的大集一般是五天一集,笔者小的时候潍坊大集的日子是“逢五排十”,也就是初五、初十都是潍县大集的日子。至于郑板桥在潍县的时候,是五天一集,还是三天一集,还有待于考证。接下来,郑板桥写他自己在集上遇到的人和事:老人不识官,扶杖拜且泣。官差份所应,吏扰竟何极!最畏朱标签,请君慎点笔。

  他说,在集上遇到一位老人。开始老人并不知道郑板桥就是县令大老爷。后来老人知道了,就跟他诉起苦来了:交皇粮国税没得说,那是自己的本分。怕得是那些衙役差吏,随意加派,雁过拔毛,可就没有老百姓的好日子过了。尤其是官府里的摊派标签,谁要是摊上可就血本无归了。所以您这位“县太爷”要慎重用您手中的那支笔呀,老百姓的生死可都在那上头系着呢!

  崇尚简政爱民,痛恨祸害百姓的事

  板桥为官,崇尚简政爱民。痛恨祸害百姓的事情。现在的读者翻开《郑板桥集》,会发现有这样一些诗题:《悍吏》《私刑恶》等等,这些诗都是郑板桥鞭挞那些祸害百姓的贪官污吏写下的诗句。

  在《悍吏》这首诗中,他讲述那些下乡扰民的衙役悍吏借题发挥,借机敛财的恶劣行径:县官编丁著图甲,悍吏入村捉鹅鸭。

  本来县官安排的是下乡调查户籍、登记人口的正常工作。但是那些悍吏们却借机敛财,朝着百姓家的鹅和鸭下了手,闹得鸡飞狗跳,家家不宁,比豺狼还要凶恶:

  豺狼到处无虚过,

  不断人喉抉人目!

  长官好善民已愁,

  况以不善司民牧。

  诗的意思是说,这些悍吏如狼似虎,所到之处,百姓都遭殃。由此看来,即便是长官自己亲善爱民,但这些悍吏们也会从中生事,为非作歹,老百姓就已经不胜其扰了。要是那些长官再有些别的想法,老百姓的日子就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