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调潍县的头三年,潍县连续闹灾,先是旱灾,接着又是水灾。灾害连连的情况下,他一方面开仓赈济,一方面平籴米粮,舍粥救人。同时修城代赈,招饥民赴工就食。
他在《修城记》中说:本县先为之倡,首修城工六十尺,计钱三百六十千,即付诸荐绅,不徒以纸上空名,取其好看。
乾隆十一年,大雨把潍县的城墙冲坏了一千四百二十五尺,又要救灾,又要修城,郑板桥思来想去,想到可以以工代赈,老百姓出力修城,政府管饭,这样城也修好了,老百姓也渡过灾荒去了。
但是当时潍县财政相当紧张,没有钱;就是有钱,朝廷的钱也不是板桥想花就能花的。那怎么办呢?有了上一次开仓赈济的教训,明知道给朝廷打报告拨款是远水不解近渴,郑板桥只能自己想办法。
好在潍县地方土豪多、财主多。板桥把他们召集起来,把自己的想法跟他们说明白了:城墙倒了大家都不安全,不如把灾民集合起来,修城的可以吃饭;但是,县里没有钱,朝廷又不给钱,唯一的办法是,大家自动认捐。根据各家的财力,能认几丈算几丈,能认几尺算几尺。总之,一是要把城修好,二是要让灾民吃上饭,渡过灾荒。
潍县财主们听出点意思来了,有开明的,表示拥护;也有大眼瞪小眼,不想出钱的。郑板桥早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所以他自己首先认修了六十尺城墙。
据工程结束后立的《潍县修城记》碑记载,板桥这次认捐修城六十尺,计钱三百六十千,一千就是一千个铜钱,折合纹银大约是五百两,这相当于郑板桥半年的工资。实际上有的学者认为,如果按购买力计算,这笔钱在当时是能买一所带院子的宅子的。
郑板桥带头认捐,的确感动了不少人。资料记载,潍县士绅共有二百四十五人认捐,一共捐银八千七百八十六两,还有粮食若干。这是一笔不小的工程款。郑板桥当时就决定:修城所费钱物概不经手,完全公事公办,不染指一分一毫银子!
修城工程从乾隆十三年(1748年)十月开工,到第二年三月完工,计修一千八百余尺。修好的城墙,表里完整,固若金汤。至今还有很多老潍县人记得那高大坚固的城墙。
情系百姓,虽为俗务所苦但觉得值得
赈灾期间,郑板桥在给山东巡抚包括的一幅墨竹图《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中,题写了那首广为传诵的七言绝句:
衙斋卧听萧萧竹,
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
一枝一叶总关情!
写这首诗的时候,正值潍县大旱之后又遭受水灾。阴雨连绵,竹声萧萧,把潍县百姓挂在心头的郑板桥彻夜难眠。所以他披衣而起,在给山东巡抚包括画的一幅墨竹图上,毅然题写了这首诗,并将请赈放粮的报告同时报送给他。
也许正是他的爱民情怀,打动了上司,使郑板桥的请赈报告得到了批复。郑板桥曾经写过一首《君臣诗》,表达了他对官员的理解:
君是天公办事人,
吾曹臣下二三臣;
兢兢奉若穹苍意,
莫待雷霆始认真。
在郑板桥看来,那些替皇帝办事的人,也就是替上天办事,所以要特别细致,特别负责任,体现上天爱民的意志。不要等到上天和皇帝动了怒再来认真,到了那时可就晚了!
据查有关史料,郑板桥任范县知县的时候,当时衙门在编官员有八名,具体是:
知县一员,管一县的行政、民政、税务、司法等等;典史一员,掌管缉捕、稽查狱囚,在没有县丞、主簿的县,这个职位还兼任这些职责;儒学教谕一员,主管教育;训导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管医务;僧会司僧会一员,管和尚寺院;道会司道会一员,管道士庵观。
由此看来,那时候一个县政府机关,大致相当于今天一个县里面的局的编制。不过,就算人口比较少的范县,也有十万人口。板桥自己说:小城荒邑,十万编氓,所谓“一县父母,无所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