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对物质遗存的分析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呈现和建构过去,换一种思维,将目光投向主体,通过主体以及与其相关的世界更能活态地展现过往的民众生活。人是文化的载体,从那些掌握了专门知识并具有职业特征的巫师、教师与讲述人身上,从那些多才多艺、博闻强记、聪明智慧、心灵手巧且匠心独具等溢美之词里,就能管窥民间知识的系统性以及创新创造的能力。这些传承人在群体仪式或专门技艺中起着主持、组织或表演者的作用,因此,主体成为民族文化最好的基质承载、文明密码与承传基因,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世界来展示,既包括传承者的思想与理念,也涵盖普通民众的自觉行为,还包括与主体相关的环境因素。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提炼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围绕主体进行挖掘,这既是主体性的体现,也是中华文化一脉相承的民众立场,更是造就有机统一文化生命体的需要。如西周的《诗经》就存在采风传统,汉代还有专门的乐府机关,先秦的墨家学派就是底层民众利益的突出代表等。中华文明成就了中华文化的独特性,非遗扎根于民族情感与价值观,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构成,其所覆盖的民间文化领域,如庙会集市、婚娶节庆、口头文学、民间绘画、表演艺术、手工技艺与民间知识等,不但代表民族(国家)的文化质量,更显现民众的文化立场。通过“非遗”赋予文化身份只是表象,扎根民族的情感深处,以筑牢生命体的根基,最能体现文化的主体性。
这种主体性,首先通过民族传统展现。传统往往没有固定的形象,因此是不可见的。主体让传统成为真实与可见的,非遗通过主体与项目来展现其丰富的形式。文化必须为大众所掌握,才能得到有序传承,因此文化史其实就是主体心灵的文化累积与显现。始自孔子的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主干,沁润于文化思想、意识形态与风俗习惯,情感因此成为伦理学、世界观与宇宙论的基石,且一切学问皆指向人性,包括感知、情感、想象、理解与意志等主体的心灵要素。中国人的道德关怀一经儒家倡导并建立起来,以儒学为主干的传统文化因之具备了情感基础与伦理特色。最为根本的是,由于儒学主导中国文化心理的建构,每遇文明转型,还会以文化潜意识形式不由自主地表达出来。这种潜意识以文化遗存承继下来,如克孜尔、库木土拉、森木赛姆、柏孜克里克、敦煌、庆阳、炳灵寺、麦积山、须弥山、云冈、南北响堂山、天龙山、巩县、龙门等静态遗存,同沉积于心的文学、艺术、思想、风习、意识形态、文化现象等,成为佛教征服民族心灵,同时又被儒家文化所同化而裂变的见证。难以否认,民族的传统文化生长于社会生活,尽管非遗只是近年兴起并兴盛的文化现象,但其对生活的依赖,决定其必须围绕民族的精神传统来展现主体性,必与民族文化的传承赓续以及保护利用联系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