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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二)(4)

传统文化的诸外化状态一定与人本质力量的外化呈现相对等,文化因之成为主体心灵的映现与外化的成果,表现为大量遗存的绵延赓续。非遗的核心范畴界定,应围绕主体的文化心理,主动适应并契合主体的思维模式与智力结构。非遗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不但离不开这些文化传统,而且成为各个历史时期物质成果与精神成就的智慧映现。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乐感文化与实用理性双翼齐飞,实用性奠定了古代文化体系的底蕴。佛教、道教与家族、农耕、人伦相联系成为儒学的领地,依托六经,儒学浸染先秦、两汉、隋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累积形成了难以计数的心学与理学成就。这样,循依儒学挖掘的路向,可能存在两个学术重点:一个是围绕儒学的文化特质展开的立体阐发,包括知识生成的追述、主干地位的确证以及文化功能的阐发等;另一个是围绕儒家价值体系进行的系统综合,包括内在功能的阐发、糟粕理念的清理以及优秀文化当代转化利用的可能性,等等。文明历史的悠长与中华文化的精深,决定了其必是个浩瀚的文化工程,无论逻辑反思还是历史追溯,都由民族的历史文化而通向彼岸的精神文化,前者对应原始的精神结构,后者则还原为人类最初的文化形态。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干,也历经了复杂过程,直至6世纪的隋唐,才显现以道家和佛家为两翼的古代文化体系雏形。在此期间,虽发生了诸多变故,但其官方性质、正统地位与价值取向均未有明显改变。中华文化有序传承几千年,其文化根基也并不在国家,而是着眼个人、家庭与社会,其赓续发展也不只由知识阶层所自觉完成,而慢慢演化为社区、族群与民族的文化生命。
中华文化的实用性执著于历史,重长远且惯以系统思维去估量事物,并不计较短暂得失与成败利害,理性遂成为民族情感的记载,以区别将实用庸俗化的种种倾向。首先,对待文化的态度。生活累积一定伴随着文化创造,而创造所要面对的是活的思想与灵魂以及变化的环境与条件,因此对文化不但要进行评价还要有相应的标准。不同的文化形态自有其相应的评价、描述与评价标准。正像文化不宜二分,文化遗产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处置“历史剩余物”与“历史残留物”的态度以及如何看待“历史积淀”的争论,显现一个民族的文化素养与智慧。表面看是主体对待历史遗产的态度,包括能否放下历史的包袱,以及是否愿意积淀历史的剩余物等。深层看则映现主体对待本民族历史、文化与遗产的心理,具体涉及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这个‘结构’可以在该文化中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表现里看到,也可以在同一群人的政治行为中找到,同时,它亦呈现在该文化的历史过程里浮现的规律性中。”⑪其次,正确看待传统所蕴含的神秘因素。非遗凝聚人的智慧、理性与知识,因而成为传统文化背后的精神链接。非遗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了依托主干线索并兼顾门类自身特性外,其核心范畴应着眼伴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所形成并演化的智慧与技艺遗存,特别是那些关乎心灵、事关心性的部分,包括观念性、宗教性与伦理性等。受科学发展和认知的局限,人类至今对诸如巫术、气功与太极等的功用不甚了了,但其关涉佛学独特的世界观、知识形态以及获取方式甚至关涉对主体自身的认知逻辑。再次,重视文化的当下转换。文化存在于生活但不是生活自身,通过生活体验人类得以在改造自然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意志品格与生活方式,并获取相应的物质成果,累积形成意识、风俗、惯习等精神成就。历史为现实服务,也不可就此将历史局限于狭窄的地域时段,亦不可将对历史的解构当作对历史的延续性解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