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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二)(2)

其次,通过民族特色映现。传统文化无论在先秦,还是在明清时期,无论是心学,还是理学,作为联结宗教与艺术的纽带,都始终围绕民族的精神与情感。儒家强调人的主体作用时不会抛弃自然万物,因为人不仅是生物性存在、社会性存在,还是精神性存在,三者有着相似的内在结构且统一于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且博大精深,这些重要的文化事件与时间节点不可忽略,包括魏晋玄学盛行,心性修养成为风尚,佛教徒与士大夫清谈交会,文化艺术因而空前繁荣;隋文帝复兴佛教,明清之际,士大夫对佛教全身心地皈依,佛教渗透到民族的心理结构与信仰习惯,弘道与人格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境界;五代尤其是两宋,禅宗将佛教与儒学、道学以及魏晋玄学相糅合,累积形成浩瀚丰厚的文化遗存。“孟子激进的人道民主与内圣人格,庄子抗议文明反对异化,荀子、《易传》的‘外王’路线和历史意识,以及以现实军事政治斗争为基地的古代辩证法和以阴阳五行为骨架的宇宙论,宋明理学的伦理本体、理学和非理学的儒家们的经世致用理论,都是既植根于此历史长河之中,又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最重要的东西。”⑧无论以政治—伦理为主体,还是以求真、求实和探险为特质,所展现的都是主体的文化思维与主体本质力量内化的成果。中国的易经、气功以及自我修养之法,让西方侧目也让其百思难解。如同西方文化有迷茫,中华文化历经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同样面临文化的反思。这表现为对待历史遗存的态度,除了古为今用并为现实服务外,也要考虑现实对历史的影响,以及时代、社会和历史之于人的局限性。
最终,通过非遗展现。理论建构的迟滞让非遗的保护实践遭遇困境,而非遗乃至文化遗产的理论建构关乎文化的新精神性,移植借鉴而来的非遗概念和操作形制等必须中国化,以改变围绕其打转转和对外来文化的盲目崇拜心理。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内在需求,必须立足乡土中国,并反映主体的精神诉求。因为文化“不单是促进物质进步的一种手段,如我们把人的发展看作是人类生存的整体繁荣,那文化恰恰就是这种‘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归宿”⑨。非遗的理论建设,必须立足自主的知识体系并反映国家的文化立场,重建主体的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与物质相谐和的文化管理目标。唯其如此,才能阐释好中国的历史传统与现实经验,才能提升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与影响力。人类总是通过文化启迪智慧、陶冶性情、认知人生,以获取思想上的教益和精神上的满足。农耕文明的历史铸就中华文化的乡土性与民间性,氏族宗法血亲以其强固的遗风与力量,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传统形成的根基。有关非遗的概念整合以及理论建构,除着眼空间聚落背景外,重视日常生活中的手工、技艺等艺术,人与土地的捆绑关系,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缘分与承继关系,还涉及亲缘嫡传、地缘乡传、业缘师传和外缘续传等多维缘分因素;同时,体系建构是对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梳理与提炼,须超离单纯的工艺与技能以及具体的物化作品,透过土石、制陶、琢玉、铸造、冶铜、铁器等形态,通过诸如《尚书》《周易》《考工记》《礼记》《天工开物》等典籍分类与工具形制,工具与相应的文明形态相映现,历史地追述其发生、发展的自然过程,以折射民族的性格与文化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