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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赜(2)

  在中国古代,虽没有专门或学术意义上的民间文学研究,但从先秦开始就注重民间文学资料的搜集,即“采诗观风”,故保存了大量古代的民间文学资料。近代以降,随着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大众文化理论等进入中国,“文化遗产”观念在知识分子中传播;但在对这一观念的接受中,仍深受传统采风思想的影响。如《采风报》所言,“石印工致引以为消闲之助列,附其末虽非石室兰台之秘,稗官野史亦足以寓意劝惩异日也。酒后茶余挑灯批阅,默悟绮梦之幻,俯察世故之异。所以娱目警心,足以擅笔墨之,奇信可观也”。现代民间文学兴起之后,民间文学的研究似乎与中国传统发生割裂,其实在“反传统”的同时,他们也在承续着传统。可以说现代民间文学在西方民俗学思想与采风传统的共同影响下发展,后者虽多处于隐匿状态,但不同时期民间文学的发展都褪不去“采风”的底色。

1918年,《北京大学日刊》发布征集歌谣简章,拉开了现代民间文学研究的序幕。从北大歌谣征集到歌谣研究会并入国学门、发行《歌谣》周刊,可以看出对中国古代采风的承袭及以建立资料总藏为主旨的思想。其中间或有学者意识到“记录形式”“讲述对象”等问题,但基本遵循以文人文学的规范对民间文学进行记录(其中包含整理、改编)。20世纪30年代,随着抗击日本侵略战争全面爆发,民间文学因与“民族思想”相关而受到空前关注。如《教育周刊》1932年第133期刊载“内政部礼字第六十四号函”,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征集戏剧歌谣土调材料,并拟制定歌谣调查纲要颁发各地用于调查,以为移风易俗之辅助。又如《中央党务月刊》1934年第69期刊载了中央秘书处函南京市执委会《关于征集民间歌谣俗语案》:

前据呈中央,为“转请饬教部征集民间歌谣俗语,分别改正,切实传播,以资改革民族性”等情一案。经奉饬交教育部核办去后,兹准函复:“本部于二十一年九月间先后准内政部及中央宣传委员会函请代为征集,经通令征集并汇转各在案。准函前由,自应饬属继续征送。至于民间俗语故事等,关系民族思想甚巨,亦应由本部通令征集,以便汇集研究,再订改正及宣传办法。除分令外,相应函复,即希查照转陈”等由。准此,除转陈外,相应函达查照。

 

此时对于民间文学的重视,主要立足于“改革民族性”,希望通过“关系民族思想”的民间歌谣俗语塑造理想中的“现代国民”。1936年,徐益棠出任国民政府内政部礼俗司全国风俗普查委员会委员,负责宗教、迷信、巫术、禁忌组的筹备与训练指导工作。南京国民政府对于“戏剧歌谣土调材料”的征集和“全国风俗普查计划”的拟定,基本上还是对各地民间文学的文本进行“记录、整理及汇总”,当然更是“辅佑政事”“延揽民意”。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延安等地,强调只有充分运用民间的文学艺术形式,才能使文艺走到工农群众中去。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将民间文学艺术提升为中华民族的文学艺术遗产,并且将其视为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提出的“阶级分析法”和“精华—糟粕”二元观对此后民间文学的采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安时期“为人民大众”的文艺样式与实践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与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为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提供了契机。这一时期也搜集采录了丰富的少数民族史诗和民间故事、笑话等,当然,在搜集整理中遵循了延安时期民间文学采录的观念。1979年,中国民间文学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的《全国民间文学工作十年规划(一九八零—一九八九)》将普查和搜集工作列为首要内容;同年,文化部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布《收集整理我国民族音乐遗产规划》;1982年1月1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提出“在普查基础上,编纂《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民歌、民谣集成》”。之后在前文提及的中芬民间文学资料保管研讨会上,两国就民间文学采录进行了对话与交流,《鄂温克族民间文学搜访记》《民间文学普查中几个问题的探讨》《试论鄂伦春民间文学的科学汉译与整理》等经验,显现中国民间文学记录杂糅采风与文化遗产思想,同时也是西方民俗学与解放区所形成的中国本土话语交融的体现,即注重分类、价值、文学呈现,与航柯所倡导的建档工作有明显差异。这一话语的差异并未在民间文学学术研究中引起波澜,因为对于当时的民间文学研究者而言,民间文学的保护工作就是民间文学研究,之后随民间文学被纳入民俗学的资料系统,民俗学的田野作业基本覆盖了民间文学领域,这一问题进一步被遮蔽。但在非遗保护中,这一采录思想却产生了主导性影响。对于民间文学类非遗,无论申报还是保护,文学性文本的呈现成为主体。这在民间故事、史诗、传说等保护中尤其突出。如被纳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耿村民间故事”,其保护的重要成果就是出版了《耿村一千零一夜》《耿村民间故事精选》《耿村民间故事选》《耿村故事选》《耿村民间故事》等。近年来“格萨尔”“玛纳斯”等多卷本史诗文本也推出了不少。非遗名录申报中,申报人也大多会提供传承人或申报单位所记录整理的神话、传说、故事集等,如北京延庆的长城故事、西城的什刹海传说等。这些资料置于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脉络中很容易理解,同时也可以说是民间文学研究的衍生。对以文学文本呈现为主导模式的记录,民间文学研究中亦多有反思与讨论,“民俗学核心(应)不再被认为是搜集整理来的定格资料。相反,它的意义和生机在于民众日常生活中如何不断被创造、表演和接受它”;口头文学不只是语言的口头性特征,更多要关注其以讲述为中心的特性,不能忽略民间文学的讲述形式、讲述语境等。但非遗保护与民间文学研究不同,因为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文本呈现更容易实现标准化,易推广。这样其所造成的影响与在民间文学研究中所带来的“偏失”不可同日而语,甚至会造成不可修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