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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与保管: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赜(3)

二、资料保管:

馆舍化收藏、陈列及展示

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建档工作的另一重要层面,就落实在对资料的保管上。民间文学资料的保管沿袭了对“物”的保管思想,即将其收纳或陈列,但更多重视民间文学档案(以文本为主)资料,而非衍生它的“过程”。1991年,《我们的创造多样性》中提出:非物质遗产没有得到与实物(古迹、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同样的关注,而且“要防止将物质文化证据的复杂性转化为简化的文化认同信息的政治戏法”。2003年《公约》中建档进一步强化了非遗馆的建立。在中国,非遗馆是近年来出现的事物,但它并非“无本之木”。我国的非遗馆是对20世纪20至40年代风俗博物馆、解放区展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民间文艺展览、表演整理及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兴起的民间文学资料馆的延续。

20世纪20年代的风俗调查中,研究者已经意识到要像建立博物馆一样,建立风俗博物馆,以保存书籍、在实地调查中获得或征集器物,这些器物包括承载着“风”之意涵的“各种服,饰,器用及其模型,图画,照片……等类”。风俗博物馆侧重“古代之文明人类进化之程序,资料以外,尤必资藉于实物及遗迹之考察也”。但在陈列中延续了中国古代金石学的传统,展品多为金石拓片。据1924年《研究所国学门考古学陈列室所藏金石拓片价目》记载,陈列之物包括“三羊镜”“青羊镜”“白虎在右镜”“上方镜”“明镜”“天马葡萄镜”等。这一时期民俗博物馆的“陈列”已体现出建筑在“人民的生活风俗与习惯上”的风格:

人民生活的要素,可以分为物质的和社会的(或文化的)两种在物质方面的材料,可以包括人民生活中应用物品的全部。例如:日用器具,民间工艺,及其他一切民间的器物。至于社会方面的那更多,可以包括人民全部的生活状况。例如:婚、葬、礼俗、会社及其他民间之固有组织,人民之生活等类……

在重视有形之“物”的同时,学人们也逐渐意识到民俗博物馆“陈列”中的缺陷,即很多陈列都屏蔽了人文和历史环境,并非活的再现。虽然学者们希冀通过“陈列”使走进博物馆的“观众”得到“相当的知识”——“如同走遍了一个世界的人间一样”。但这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民俗博物馆功能的最大化。这就使得“陈列”与“物”所承载的“知识”之间产生了内在矛盾。故20世纪三四十年代学界围绕“有形与无形”“物与非物”“遗产所属权”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其中许地山指出“国粹”即“本国特有的优越的民族精神与文化”,“一个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国粹”,“一个民族在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不必是国粹”,“一个民族所认为美丽的事物不必是国粹”,“一个民族在物质上,精神上与思想上对于人类,最少是本民族,有过重要的贡献,而这种贡献是继续有功用,继续在发展的,才可以被称为国粹”。他还谈及“国家的承继物”(National Inheritance)或“国家的遗产”(Legacy of the Nation)的重要性:

文化学家把一国优越的遗制与思想述说出来给后辈的国民知道,目的并不在于“赛宝”或“献宝”……只是要把祖先底好的故事与遗物说出来与拿出来,使他们知道民族过去的成就,刺激他们更加努力向更成功的途程上迈步。所以知识与辨别是很需要的。

许地山的上述观点在抗日根据地的各类“展览会”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世纪40年代,在苏联“社会主义博物馆学”的影响下,解放区的各种“展览会”尤为注重对民众的革命教化及宣传。如1941年4月23日,陕甘宁边区蒙古文化促进会召开文物展览会。展览品包括绘画86帧、照片45帧、喇嘛法器28件、图案画43张及内蒙古革命文件多种,由此“可远窥蒙古过去之灿烂文化与革命史迹”。此时的“展览会”囿于战争环境,依旧偏重于对“物”的展示,但已经开始关注到“展陈空间”的选择,除了利用民众教育馆、政府礼堂、学校的课堂、机关的窑洞或临时搭起的席棚等地点举办“展览会”之外,还有意识地利用庙会等“传统公共空间”的民间文化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