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主页 > 亮点展示 > 正文

《聊斋志异》中的潍坊故事(7)

 

  再说王九思。某日在书房,见一女子悄然而至,因爱其美丽而卿卿我我。九思问女子哪里人,回答说:“我是董遐思的邻居,他过去与我相好,不料被狐狸迷惑而送命了。此地妖气很重,读书人应该谨慎提防!”王九思觉得她说话中肯,可以信任,就很欢快地接待她。然而数日之后,王九思变得神情迷惘,体躯瘦弱。忽然梦见董遐思对他说:“与你相好的女子,实是狐精。它杀了我,今又要杀你。我已诉讼到阴曹地府,以泄我郁积的愤恨。待到七日之夜,你应当在室外烧香。不要忘记啊!”王九思醒来后感到惊异。女子又来时,他说:“我病得厉害,这把骨头就要抛弃到沟壑里了,朋友劝我不要再做房事。”可女子说,人寿与不寿,与此并不相干。王九思把握不住,心又乱了,过后懊悔不迭。等黄昏时,他点一炷香插到门上。可女子来后,把那香火给拔掉丢弃了。这夜王九思又梦见董生,责备他不听嘱咐。第二天晚上,王九思暗嘱家人,等他睡下后,再偷偷地点燃香火。那女子忽然惊觉,问:“又放香啦?”王九思说:“我不知道。”女子急忙起来,在门上找到香,又折灭了;回到屋里质问王九思:“谁教你这样做的?”王九思说:“家里有人生病,从巫医那里听来的祛邪法子。”于是女子彷徨不乐。之后王九思家人悄悄地看那炷香,只要灭了就再点燃。那女子忽然长叹一声,对王九思说:“你福泽很厚。我误害遐思而投靠你,实是我的罪过。我将与遐思到冥府对质,你如不忘旧情,千万别破坏我的皮囊呀!”然后徘徊下床,扑地而死。家人端来烛火一看,原来是只狐狸。王生害怕这只狐狸复活,急呼家人将它的皮剥去,悬挂起来。

 

  王九思病得很厉害,恍惚中那狐狸对他说:“我告到冥府,法曹说,‘董遐思见色而动,死当其罪’;但咎我‘不当惑人’。我的金丹已被追去,让我再次生还。我那‘皮囊’今在何处?”王九思说:“家人已剥皮毁掉了。”狐狸惨然长叹:“我杀人太多,现在死也死晚了;然而你竟对我如此残忍……”终于恨恨而死。

 

  王生几乎病危,半年后康复。

 

赏读笔记

 

  毫无疑问,《董生》里的狐狸是恶狐、坏狐。它以美貌迷惑书生,只求自己快乐,而不管他人死活。当董生服了药物,它居然说,“汝尚欲生耶”,真恶毒至极!

 

  但话又说回来,董生之死及王生病危,难道全是狐狸的错吗?非也。如果他们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态度,则再媚人再凶恶的狐狸也无可奈何。狐狸再狡猾,也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关键是看你能不能守住自己的心田。儒家特别强调君子的“慎独”和“养气”。而董生违背了圣人的教导,不能慎独,没有浩然之气,所以阴府法曹判其“见色而动,死当其罪”十分正确。

 

  在现实社会,如董生、王生者大有人在。故此《董生》是现实生活中极好的反面教材。“拒腐蚀,永不沾”“防止糖衣炮弹”,这些老话还应当记在心里。

 

潍水之狐嘲贪官 比之为驴羞为伍

 

 

 

《潍水狐》

 

(卷五)

 

  潍县李某有一套“别第”(即闲置的宅邸)。一天,一老翁来租房,双方讲好每年租金五十两银子。可此后老翁再无消息,李某便决定另寻租客。然而第二天老翁又来了,质问他:“我们已有约定在先,你岂可另换租客?”并说打算在此长住下去,之所以迟迟未来,是要选十天之后“涓吉”之日搬家。接着,老翁缴纳了一年的租金。可奇怪的是,超过约定期限好几天了,租房老翁却渺无踪影。李某纳闷,到其“别第”寻看,发现大门紧闭,而院子里竟炊烟袅袅,人声嘈杂。他感到讶异,遂敲门访问。稍顷有人开门,正是租房的老翁,其“笑语可亲”,热情招待,而且在李氏告辞时还“犒赐丰隆”,馈送了不少礼物。

 

  又过了几天,李某设宴回谢租客,酒席间宾主“款洽甚欢”。李某询问老翁的家乡时,他回答说是“秦中”(即今陕西省中部地区),而对于何以大老远跑到潍水这儿租房,老翁的解释是:“秦中一代‘大难将作’,甚‘不可居’,而潍邑乃‘贵乡富地’,最宜寓居。”李某对此有点疑惑,因为此时天下“承平”,何来“大难”之说呢?但他把这疑惑藏在心里,并未“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