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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潍坊故事(8)

 

  隔了一天,老翁很郑重地给李家送来请柬,欲设家宴以“报居停之礼”。李某应邀登门,发现老翁的摆设器具“备极侈丽”,让他愈加惊疑,猜想对方一定是“贵官”了……交往日深之后,那位老翁很坦率地告诉李某说:“我们一家其实并非人类,而是狐辈!”这使李某大为骇异。之后,李某逢人便说这件奇怪的事情。于是县里官绅们得此消息,纷纷上门,都愿意与老翁交为好友。而老翁呢,对这些官绅一概谦恭而热情地接待。

 

  渐渐地,不仅县里的官绅,甚至连上一级的“郡官”,都成了老翁的朋友,而奇怪的是,唯独潍邑“邑令”——就是潍县的县令,其多次“求通”,老翁却总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予以婉拒。此后县令委托房主李某,请他代向老翁转达渴望见面会晤之意,而老翁仍然拒绝。李某不解,诘问其故。老翁悄悄说道:“先生您不知道啊,那位县令看似人类,其上辈子是头驴。他今天虽然俨然踞于百姓之上,其实是贪财无耻的家伙,如古时候的苏五奴那样,随便吃口蒸饼便会装醉,任凭别人玩弄她的老婆。别看我们狐辈属于异类,然而羞与此‘人’交朋结友!”于是李某恍然大悟,随之“托词”报告县令说:那位老翁其实是狐狸,他畏惧老爷您的“神明”,故而不敢相见。县令相信了李氏的说辞,也就打消了结交老翁的念头……

 

  故事末尾,蒲松龄强调说:“这是康熙十一年的事情。此后不久,秦中果然发生了兵燹,狐狸居然能提前知道,所以我是坚信不疑啊!”进而蒲公又以“异史氏曰”的形式感慨而言:“驴这种东西也算得上庞然大物了,它一旦发怒则眼瞪得如碗一样大,喘气比牛还要粗,不但声音难听,状貌也实在难看。倘若你拿一把喂牲口用的干草引诱它,它就立刻俯首帖耳,乐于让你拴住。像这种高踞于百姓之上的官僚,实际上是‘饮 (duī,古时一种蒸饼)而亦醉’的那类家伙。在这里我希望管理百姓的官员们一定以驴为戒,哪怕与狐交友,如此则品德天天都有长进啊!”

 

 

赏读笔记

 

  这篇《潍水狐》构思新奇而巧妙。论其主题,无疑是“刺贪刺虐”,但艺术手法与同类《聊斋》故事(如名篇《梦狼》《席方平》《向皋》等)有所不同,不是正面描写县令如何贪腐,一一列举其罪状,而是以烘染、衬托之法,通过“潍水狐”即秦中老翁不屑与其交往,让读者体会到贪官的无耻。而就“人物”塑造来说,老翁直言自身为狐,毫不隐讳自己的身份,而且待人接物很有修养,其言行举止不仅符合“人”的准则,论品格甚至比正人君子还要高尚,足令那“缙绅”之辈自惭形秽。

 

  关于狐狸精的“籍贯”问题,《潍水狐》里的老叟自称来自秦中,秦中即今陕西。《聊斋》研究专家、兰州大学博导张崇琛先生观察,《聊斋》里有一种有趣现象,即诸多狐精自报家门时,都称其为陕西人,这“实与中西文化交通的大背景分不开的”。“狐”“胡”音同,胡人东迁之后,与中原人民相处日久,在中国传统文化与西域胡文化融合的同时,经济贸易方面的交流也日渐发展。《潍水狐》的故事说明彼时潍水流域的经济相对而言已很发达,故被视为“富地”,从而吸引了“胡(狐)商”的注意,那位狐叟也许就是“投资商”之一吧。

 

道台老爷逞凶残遵化署狐报仇冤

 

 

 

《遵化署狐》

 

(卷四)

 

  诸城的丘公,在遵化做道台。他官署中有许多狐狸,竟然占据了一幢楼,狐狸成群结队地居住,简直把那儿当成家了。它们时常出来祸害人,你越是赶它走,它越是闹得厉害。无奈何,以往在这儿做官的,只好摆上供品供奉它们,谁都不敢忤逆。丘公莅任后,听说此事勃然大怒。而狐狸呢,则畏惧丘公的刚烈之性,就化作一老妪,告诉丘公家里人说:“烦请报告大人,我们不要相仇为敌,给我三天时间,我将率领全家老小带细软从这儿搬走。”丘公听了,默然不置可否。

 

  第二天,丘公阅兵完毕,命兵士暂不解散,继而将各营大炮全部运来,环绕后楼,一声令下,千炮齐发。于是数仞之楼,顷刻摧为平地,革肉毛血,暴雨般自天而降。又见浓尘毒雾之中,有白气一缕,冒烟冲空而去。众兵将望着天空喊道:“看啊,逃走了一只狐狸!”自此官署里倒是安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