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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名相刘统勋(9)

 
金炉案厘清真相 侵帑案还人清白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云南总督恒文被云南巡抚郭一裕检举。郭一裕在给乾隆的密折中称,总督恒文假借给皇帝上贡一个纯金炉,强行向下属贱价购买黄金,搞得全省哗然。乾隆怒不可遏,即派刘统勋为钦差大臣,前往云南办案。
 
  时任刑部尚书的刘统勋风尘仆仆赶到云南,来到总督衙门,命恒文听旨,读旨完毕,即将恒文关押,连夜审讯。恒文只得乖乖承认,但又辩解是受郭一裕怂恿。他说,郭一裕借给皇帝祝寿要上贡金炉,他也觉得不能落后,就以造金炉为皇上祝寿上贡之名,低价从属官中购买黄金。可叹的是,云南本是偏僻贫瘠之地,一些品低位卑且家境不宽绰的官员平时生活就捉襟见肘,有的不得不变卖家产,从市面上购置金子送到总督府。有一位原籍山东的七品县令因为实在筹措不到金子,愧愤难当,竟选择自缢,幸亏被家人发现救起。
 
  郭一裕本来想拉上恒文,自己也趁机赚一笔,但一看情况不妙,怕牵扯自己,便先下手为强,揭发了恒文的罪行。
 
  刘统勋又将郭一裕逮捕审讯。开始,郭一裕坚称自己并非始作俑者,是恒文有意陷害。刘统勋令他退下去,从查访昆明的金匠入手,终于找到一名曾被郭一裕找来询问打制金炉,且为郭一裕画过金炉图样的金匠。他还带人从郭家搜出了金匠画的金炉图。结果,恒文被赐自尽,郭一裕发往军台效力赎罪。
 
  乾隆二十五年(1760)八月,刘统勋又接乾隆谕旨,到苏州审理布政使苏崇阿参奏书吏侵帑案。苏崇阿在当时有能员干吏之称,颇为乾隆看重。他不懂钱粮业务,刚到苏州上任,即参奏书吏贪侵公帑,短缺库银七十余万两,上报两江总督尹继善。尹继善以为事关重大,不敢怠慢,立即上奏。
 
  刘统勋驰往苏州,拘齐嫌疑人犯,逐一审讯,清查库帑,得出结论:“接年动用之数,与现存之数实在款款相符,并无情弊。”原来是苏崇阿好大喜功,刚愎自用,误论他人罪名,且刑讯逼供,屈打书吏成招。终于,被冤枉的书吏平反昭雪,苏崇阿被革职。
 
不徇私情一身正气 按律例流放纪晓岚
 
  乾隆三十三年(1768),刘统勋受命参与审理卢见曾财产转移泄密案。此前,发生了两淮盐引案。新任两淮盐政的尤拔世上奏:“上年普福(前任两淮盐政)奏请预提戊子(乾隆三十三年)纲引,仍令各商每引缴银三两,以备公用,共缴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有奇。普福任内所办玉器、古玩等项,共动支银八万五千余两,其余见存十五万余两,请交内府查收。”乾隆以历任盐政并未奏闻有此项收入,密令江苏巡抚彰宝会同尤拔世详悉清查。彰宝等清查后上奏:“历任盐政等,均有营私侵蚀等弊。”乾隆命将原任盐政普福、高恒和盐运使卢见曾革职,解赴扬州交彰宝等按款查究。
 
  卢见曾当时住在扬州,但老家在乡下。他被缉拿后,辩称自己没有贪污,不信可到老家查抄。结果,负责抄家的官员前往其老家,发现空空如也。经过调查,卢家的一个邻居揭发,卢见曾的确是把钱财转移走了。经查,是纪晓岚泄露了机密。原来,卢见曾的长孙卢荫文,是纪晓岚的长女婿。
 
  纪晓岚是直隶河间府献县人。于乾隆九年(1744)中秀才,乾隆十二年(1747)参加乡试(省级举人考试),考中解元,即第一名。主考官之一是刘统勋,按照历来的规矩,纪晓岚拜刘统勋为师。
 
  刘统勋坚持秉公办理,按照大清律例,与傅恒等一起,拟判卢见曾为斩监候,秋后问斩,将其家产全部籍没。至于纪晓岚,拟判革职,发往乌鲁木齐军台效力赎罪。将判决意见呈给乾隆时,刘统勋还递上了纪晓岚的“悔过书”。纪晓岚发挥了自己的文学特长,写得于情于理。乾隆看了,遂在判状上批阅:“准奏。”
 
  后来,刘统勋借乾隆倡议篡修《四库全书》,缺少一个得力的总篡官之机,向皇上建议,说纪晓岚人才难得,何不赦免其罪,让他将功补过?纪晓岚遂回到京城,担当起具体领导编修《四库全书》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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